各位
關於聘期到期前離職要罰錢(例如:寒假離職要罰錢,博士班畢業後要服務滿多少年等)這件事, 這是一些好朋友告訴我的資料,整理如附,
如果有人從這些學校離職,但沒被罰錢,請寄信給我
如果這些學校要確實沒罰錢,請該校趕快email給我,以便修正
1. 致理技術學院:寒假離職,實際罰款二個月全薪,約14萬
2. 崇右:有人博士就讀期間,簽約兩年,只提早半年離職,就被罰款26萬
且:據稱:曾向教部詢問相關法律的問題,得到的答案也是和其它人一樣「私校與教師訂定的契約與我們無關」。
3. 真理:罰兩個月,聽說年終也無法領(聽說最近很多人離職,如果有人知道詳情,請告訴我)
4. 德明:要罰,且有人因為讀博士班簽約,被罰20多萬。
5. 南台:要罰,而且就算還沒開始領薪水,照樣要罰,罰款數目不少 。
6. 南亞:要罰。聽說已有多個例子。
7. 德霖:有人因為就讀博士班簽約,離職被罰20多萬
8. 嶺東:有人取得博士學位一年後離職,被罰30萬
9. 中台科大:聘書上說,即使批准辭職,只要沒在兩個月前提出辭呈,就要罰款三個月。
而且聘書屆滿的,照樣要在兩個月前提出辭呈(一般學校是不接聘即可)。
真是:太扯了
證據如網址:www.ctust.edu.tw/executing/infor/meeting/admini/95/95.01.05.doc
10. 修平:
要罰錢,有人被罰335萬(您沒看錯,是三百多萬台幣)
有人被罰666萬(您沒看錯,是六百多萬台幣) ,但二審法院判不用罰
案一: 此事,教育部被監察院糾正,有完整報導
http://www.cy.gov.tw/record/3-3-7_PDF/94_014.pdf
案二: 高等法院判決免罰
http://www.tol.com.tw/CT_NS/CTContent.aspx?nsrc=B&ndate=20080229&nfno=N0183.001&nsno=1&nkeyword=%ad%d7%a5%ad&SearchArgs=Keyword%3d%ad%d7%a5%ad%26Attr%3d%26Src%3d7%26DateFrom%3d20080204%26DateTo%3d20080303%26ShowStyle%3d2%26PageNo%3d1%26ItemsPerPage%3d10&App=NS
===>不過,這年頭,我們政府是不太管法律的,也「不太理會」監察院的
===>善良的老百姓,是要賠錢的,願意走法律途徑者,是不用賠錢的
上述個案的後續:臺北市教育e週報http://163.21.249.242/News/News.asp?iPage=5&UnitId=158&NewsId=125792.
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討論群:學校要我賠24萬才能離職http://forum.nta.org.tw/archive/index.php/t-205.html
大家都說不用罰錢的學校也很多,例如
9. 有些人,不肯說是哪說學校
===>那我就不能猜了。請大家勇於提供資料
11. 不用罰錢學校
銘傳:不必罰錢
實踐:不必罰錢
國立大學:幾乎沒有罰錢的
台北大學:不必罰錢
某位助教說:據說「罰錢」是違法的!!理論上應該可以不用罰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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