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前離職罰款:「來自教師的獎補助款」

各位

關於聘期到期前離職要罰錢(例如:寒假離職要罰錢)這件事,

這是一些好朋友告訴我的資料,整理如附,

如果有人從這些學校離職,但沒被罰錢,請寄信給我

如果這些學校要確實沒罰錢,請該校趕快email給我,以便修正

1. 致理技術學院:實際罰款二個月全薪,約14萬

2. 真理:罰兩個月,聽說年終也無法領(聽說最近很多人離職,如果有人知道詳情,請告訴我)

3. 德明:要罰,且有人因為讀博士班簽約,被罰20多萬。

4. 南台:要罰,而且就算還沒開始領薪水,照樣要罰,罰款數目不少 。

5. 南亞:要罰。聽說已有多個例子。

6. 德霖:有人因為就讀博士班簽約,離職被罰20多萬

7. 嶺東:有人取得博士學位一年後離職,被罰30萬

8. 中台科大:聘書上說,即使批准辭職,只要沒在兩個月前提出辭呈,就要罰款三個月。
     而且聘書屆滿的,照樣要在兩個月前提出辭呈。
     真是:太扯了
     證據如網址:www.ctust.edu.tw/executing/infor/meeting/admini/95/95.01.05.doc

9. 崇右:有人博士就讀期間,簽約兩年,只提早半年離職,就被罰款26萬

8. 修平
要罰錢,有人被罰335萬(您沒看錯,是三百多萬台幣)
有人被罰666萬(您沒看錯,是六百多萬台幣) ,但二審法院判不用罰

案一: 此事,教育部被監察院糾正,有完整報導
http://www.cy.gov.tw/record/3-3-7_PDF/94_014.pdf
案二: 高等法院判決免罰
http://www.tol.com.tw/CT_NS/CTContent.aspx?nsrc=B&ndate=20080229&nfno=N0183.001&nsno=1&nkeyword=%ad%d7%a5%ad&SearchArgs=Keyword%3d%ad%d7%a5%ad%26Attr%3d%26Src%3d7%26DateFrom%3d20080204%26DateTo%3d20080303%26ShowStyle%3d2%26PageNo%3d1%26ItemsPerPage%3d10&App=NS

===>不過,這年頭,我們政府是不太管法律的,也「不太理會」監察院的
===>善良的老百姓,是要賠錢的,願意走法律途徑者,是不用賠錢的

上述個案的後續:臺北市教育e週報http://163.21.249.242/News/News.asp?iPage=5&UnitId=158&NewsId=125792.
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討論群:學校要我賠24萬才能離職http://forum.nta.org.tw/archive/index.php/t-205.html

大家都說不用罰錢的學校也很多,例如

9. 有些人,不肯說是哪說學校
===>那我就不能猜了。請大家勇於提供資料

10. 不用罰錢學校

銘傳:不必罰錢

實踐:不必罰錢

國立大學:幾乎沒有罰錢的

台北大學:不必罰錢

某位助教說:據說「罰錢」是違法的!!理論上應該可以不用罰錢

沒有留言:

標籤